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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2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表示
加快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记者徐红

本报讯 记者徐红报道: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日前颁布了《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对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的征集、处理、发布、使用等作出明确规定。该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信用信息记录在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经核实后向社会发布,每年度将对测绘资质单位进行一次信用评价。《办法》指出,对信用等级高的单位,在测绘资质管理和市场活动中将享受适度优惠政策;对信用等级低的单位,则会受到降低测绘资质等级、削减测绘业务范围等惩戒,实施重点监管和高频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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