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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2年2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央财政55亿元改善农村环境
重点支持三类村庄综合整治
记者孙勇 王璐

本报北京2月13日讯 记者孙勇 王璐从财政部获悉:2012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要求地方予以配套,并明确了中央和地方资金配套比例: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为1∶1.5、1∶1、1∶0.5。从具体项目布局上来看,今年55亿元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3类村庄:一是按照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纳入减排范畴的村庄;二是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流域优先控制单元范围内的村庄;三是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社会高度关注,严重影响农民健康的“问题村”。

中央财政自2008年起设立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截至2011年年底,共安排了80亿元用于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带动地方投资97亿元,对1.63万个村庄进行了整治,受益人口423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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