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1日讯 记者孙勇 王璐从财政部获悉:2012年财政部、商务部决定继续在部分城市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并支持家政服务人员培训。
支持内容包括:各省(区)自主选择1个地级城市开展城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一是支持高标准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重点支持第三方企业采用现代信息和三网融合技术建设和完善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为市民、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二是支持部分管理规范、经营良好的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加快连锁门店建设;支持一批中小专业型月嫂、婴幼儿早教和居家养老家政服务企业加快门店和员工暂住帮扶室改造,加强办公系统及服务管理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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