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8日讯 记者王信川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今天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了中马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扩大至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林吉特,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2月8日签署的原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自续签之日起失效。
双方认为,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续签将有利于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
此前,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还与阿联酋中央银行在迪拜签署了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200亿迪拉姆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截至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与韩国、马来西亚、白俄罗斯、阿根廷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和货币当局签署了超过1.4万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部分协议进入实质动用阶段,促进了我国与这些经济体的双边贸易和投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