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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2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进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
财政部要求做好补助资金拨付
记者孙勇 王璐

本报北京2月7日讯 记者孙勇 王璐报道:为做好中央财政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拨付工作,财政部日前通知,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对各地的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国务院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县(市、区、旗)60周岁及以上实际参保户籍人口总数、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核定。

通知明确,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程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应联合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新农保和城居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经两部共同审核同意后,核拨补助资金。资金拨付办法为“当年先行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差额多退少补”的办法,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运行年度,按年与省级财政结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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