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6日讯 记者董碧娟报道: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期联合下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第五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三部门《第五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将本着加大推进力度、加强引导支持、突出示范带动的工作原则,重点在国有骨干企业、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选择试点企业。同时,注重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高成长性企业开展试点,地方重点从高新技术企业中推荐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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