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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国:养老金体系碎片化
本报驻巴黎记者 胡博峰

法国养老金改革不是一朝一夕间一蹴而就的,其间改革与反改革的过程更多反映出的还是深层次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传统的问题。

法国的养老金制度复杂且零碎,因此人们形象地谓之“碎片化”。

在法国,可享受退休的法定年龄是60周岁,但是法律同时又规定,受薪者必须交满160个季度的养老保险费,才能享受全额退休金。也就是说,只有从20岁起不间断地工作整整40年,才有希望在60岁退休时领取全额退休金。而这样的条件在法国很少有人能够做到,因为只有那些不上大学,早年就停学做工的人,才有希望60岁时享受全额退休金。一般人至少要到23岁左右,才能完成基本高等教育,所以相当多的人为了拿到全额退休金,60岁后仍需继续工作。

如果没有交满160个季度的养老保险费而在60岁至65岁之间申请退休,每缺一个季度就会被扣除1.25%的份额,最高扣除额可达75%。但是,缴纳养老保险费季度数不足的人,如果他坚持到65周岁时再申请退休,就可以享受全额退休金。从理论上讲,凡交纳过一个季度以上养老保险费的人,均有权申请退休金。但是,如果某人可领取的养老金低于一定的数额,养老金可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一次性发放,数额相当于其可领取的年养老金的15倍。

此前,法国政府希望就养老金方案进行改革引起很大争议。改革主要涉及两个关键内容:其一,把退休年龄由60岁延长到62岁;其二,把领取全额养老金的年龄由65岁推迟到67岁。

纵观法国养老金保险改革的历史,其轨迹是从私营部门到公共部门,改革的方向是不断削减退休福利和提高全额给付养老金的门槛,而改革的目标主要出于两个方面考虑:其一,面对日渐加剧的人口老龄化,通过调高退休年龄,抬高养老金的给付门槛,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势在必行,否则一旦老龄化社会来袭,政府将面临巨额养老金的财政压力。

其二,面对“碎片化”的养老金体系,必须通过改革打破制度壁垒,使制度走向公平和统一。法国政府在谈到养老金改革的必要性时提到,法国养老金制度过度分割的程度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不同所有制的部门(如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不同产业的雇员(如工商业与农业)、不同职位的雇员(如一般职员与行政管理人员)、不同就业形态的雇员(如雇员与自雇人员)之间的养老保险制度都存在一定的差异。除了多行业的基础系统外,还有各行业的增补系统,各种制度高达数百种,其中仅适用于公共部门职员(如政府公务员、地铁公司职员)的制度就有近100种,这种“碎片化”的制度安排使得不同制度的人群相互攀比待遇,导致福利过度扩张,还加剧了管理成本,既不利于社会公平,更加剧了社会群体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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