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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资委加强央企副职业绩考核
记者李予阳

本报北京2月3日讯 记者李予阳报道: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副职业绩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副职的业绩考核作出全面部署。

《指导意见》明确界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副职考核的“适用范围”,国务院授权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副职全部纳入考核范围,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党委(党组)副书记、常委(党组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结合岗位职责参照纳入考核。为确保考核质量,《指导意见》要求企业认真研究制定对副职的业绩考核办法,针对每位副职的岗位职责设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指标设计上突出价值创造导向,突出分类考核,既要落实出资人关心的共性指标,又要体现符合企业战略发展和个人业务岗位实际的个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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