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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2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购销放开粮市旺
本报记者 刘 慧

对于黑龙江宝清县尖山子乡北岗村村民徐凤尾来说,2011年是一个丰收年,他种了17垧地,收获了12万斤大豆,纯收入少说也有十八九万元。他持粮待价而沽,希望以最合理的价格出售,获取最好的收益。粮食购销市场完全放开后,农民有了卖粮自主权,而国家连续多年提高粮食收购价水平,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我国曾经长期处于粮食短缺状态,因此,国家一直实行粮食产品统购统销。改革开放后,粮食供求形势进入综合平衡阶段,农产品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决定“国家将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这标志着我国农产品市场化改革迈出决定性步伐。此后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从不同方面明确要求深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粮食购销体制改革,事关搞活粮食流通,促进粮食生产,保证粮食安全。国家在全面放开粮食市场后,灵活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保持全国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个核心内容。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连续多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有效地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和生产积极性。2011年,国家继续在主产区执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最低收购价比上年提高了5.6%到21.9%;继续对油菜籽、大豆实行临时收储政策,对新疆的小麦和东北地区的玉米实行临时收储政策。初步测算,2011年,由于粮食收购价格提高,促进农民增收300亿元。这样既能促进粮食生产,又利于国家掌握充足粮源。

目前,我国粮食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粮食部门在23个省(区、市),对8个主要粮油品种进行深入调研,加强对粮食产销和成本收益变化情况的分析,研究提出最低收购价原则和完善粮食支持保护政策的措施建议,为稳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和合理确定玉米、大豆、油菜籽临时收储价格提供决策依据。

可以预期,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我国粮食生产能力将持续增长,农民种粮的收入也将不断提高。从长远来看,要切实建立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必须保证农产品价格有一个稳定的增长态势,着力建立农产品价格稳定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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