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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2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测绘地理信息局规范互联网地图服务
记者徐红

本报北京2月1日讯 记者徐红报道: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近日通知要求,自2月1日起,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

记者今天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获悉,截至1月31日,全国共有151家单位获得了甲级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证书,有128家单位获得乙级资质证书,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基本完成了对目前已知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的资质发证工作。受到外界关注的谷歌合资公司北京谷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正在审批过程中。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地图服务基本纳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对提高互联网地图服务质量、方便社会各界更好享受互联网地图服务、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起到了良好作用。

据了解,对于无资质继续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约谈、曝光,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责令其停止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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