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港澳台经济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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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2年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沪港金融经贸合作进一步深入
签订4份协议 达成28项共识
杨学聪

本报上海电 记者杨学聪报道:近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一行来沪出席沪港经贸合作会议第二次会议。此次会议签订4份合作协议,达成28项共识,更向外界传达出一个明确的信息:上海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将在商贸、金融等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

此次会议签订的4份合作协议,涉及商贸、金融、旅游、人才四大方面;提出的28项合作措施,涵盖了从支持香港企业来沪发展到两地企业联手开拓国际市场,从深化两地机场、港口合作到加深科技交流等领域。而这些合作中又有相当一部分将在今年内得到落实。

记者了解到,两地将进一步深化沪港金融合作工作会议机制,推进符合条件的在沪金融机构及企业赴香港市场融资,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互设。在商贸投资领域,两地一方面将支持香港服务业利用上海发展契机和广大腹地,开展与上海服务业、制造业多层次、多样化合作;另一方面,也将充分发挥香港在金融、法律等方面的优势,发挥香港在上海企业“走出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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