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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校车标准 不能被“绑架”
林火灿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组织部分客车生产企业就《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进行探讨。

这一旨在提高校车安全的新校车标准,“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是新校车标准由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主持制订、修订,这一做法,有以企业标准绑架行业标准之嫌;二是新校车标准认为应参照美国“大鼻子校车”的标准,美国标准能否适应中国国情,不少人表示疑问;三是若按照新校车标准征求意见稿执行,客车企业将面临成本增加问题。

2011年发生的几起校车安全事故,引发了社会各界的担忧,也推动了校车标准的制订。新校车行业标准只有通过充分的讨论,才能真正厘清“什么样的校车标准才能保障学生乘车安全”等重要命题。遗憾的是,一些企业却更多地把考量标尺放在了校车的未来市场竞争之中,譬如,“新标准是否带来自己的成本增加”等等。当他们把关注点放在市场利益分配的时候,制订新校车标准的初衷——保障学生乘车安全——便有可能被遗忘了。

新校车标准制订工作的加速推进,是以生命的代价和血的教训换来的。应本着对生命的敬畏,从国情、社情出发,以对学生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回归“本位”。只有如此,才能制订出合适的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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