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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确开立账户有关事项
RQFII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
记者王信川

本报北京1月4日讯 记者王信川报道:为规范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今天下发通知,就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指出,试点机构应当根据《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选择一家同时具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开立境外机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和境外机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试点机构设立开放式基金的,每只开放式基金应当单独设立专用存款账户。试点机构不得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非临时机构临时存款账户,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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