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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2年1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发布
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的建设项目
记者孙勇 王璐

本报北京1月3日讯 记者孙勇 王璐报道:财政部日前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

——民办公助,适当奖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禁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政府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适当奖补。

——分清责任,明确范围。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道路、农田水利、村容村貌改造以及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国家按规定给予奖补。

——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补助。

——直接受益,注重实效。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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