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宏观资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2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沪12万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记者李治国

本报上海12月30日电 记者李治国报道: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将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今天上午,上海市财税部门负责人在新闻通气会上透露,经测算上海12万户试点企业中大部分将减少税负,且其缴纳的税款可被下家抵扣,对上海财政产生“减收增支”的影响。

据上海财税部门负责人介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通过采取结构性减税的政策措施,有利于完善上海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减轻税收负担,促进上海现代服务业的分工细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试点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明年1月1日起,上海在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11%)和部分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产租赁适用税率为17%外,其余部分的适用税率为6%)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