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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1年12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国林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集体林改基本完成 国有林场改革开始试点
记者刘惠兰

本报北京12月29日讯 记者刘惠兰今天从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获悉:我国林业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其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任务已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开始在7省进行试点,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明年将启动试点。

据悉,2008年全面铺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已完成确权集体林地26亿亩,占全国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5%;发证面积22.65亿亩,占已确权林地总面积的87%,8379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同时,林改配套改革逐步深入,扶持集体林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社会服务等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26个省区市林权抵押贷款456亿元,森林保险试点省份扩大到9个,保险保额达1602亿元,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10多万个,县级以上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达980多家。

据介绍,国有林场改革中央支持政策已初步明确。近日,国家林业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在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甘肃7省开展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是,探索新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创新生态公益型林场、商品经营型林场的经营机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将在2年内完成。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方面,正在进一步完善指导意见,明年将选择在改革基础条件好的地区或单位启动改革试点。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表示,集体林改明年将全面完成确权到户和基本完成林权证发放任务,进一步加大政策力度,扶持林农充分利用27亿亩集体林地,培育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通过科技进步和精耕细作,尽快使林地亩均产出提高到与耕地相当的1000元,实现生态保护与增收致富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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