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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2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改善民生
李 伦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办好涉及民生的大事要事,注重提高发展的包容性。

发展为要,民生为本。一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消费的必然要求。我国人口众多,市场广阔,又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有巨大的空间。只有民生得到保障和改善,蕴藏在城乡居民中的消费潜力才能更好地释放出来,加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而且由保障和改善民生所带动的投资,本身也是扩大国内需求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近年来,我国全面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但是,在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领域,仍存在一些有待破解的难题,比如看病难、上学贵、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等等。明年我国经济增长存在下行压力,推动物价上涨的因素不少,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重,进一步改善民生的确面临新的挑战。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总体要求,明年应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因此,需要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切实办好涉及民生的大事要事,集中解决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等领域面临的紧迫性问题,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广大群众安居乐业,对未来充满信心,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李 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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