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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2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闻出版总署查处 多家报刊违法活动
记者李丹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 记者李丹报道:在今年开展的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中,个别报刊出版单位未能严格规范新闻采编秩序,将版面或记者站承包给文化广告类公司,有些报刊记者站聘用社会人员从事经营及发行活动,甚至以负面报道相要挟对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勒索,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新闻出版总署近期通报了《中国城市经济》等6家报刊违法违规案件。

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刊主管主办单位、报刊出版单位要针对记者站管理及新闻采编规范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加强对记者队伍的管理。新闻出版总署已设立全国统一的新闻从业不良行为举报电话:12390,010-65212870,010-652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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