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地区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2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阳光六步法”保障农民利益
——江苏淮安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新模式
本报记者 薛海燕 通讯员 洪 途 王建国

12月5日早晨,金湖县前锋镇的党委副书记王金宝一上班,就打开桌上的电脑,进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接近年底了,到了村集体资产重新发包高峰期,一上班就打开系统、查阅明细成了他的习惯。目前在淮安市,县、乡纪委、农工部门的干部都像王金宝一样,只要轻点一下鼠标,就能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实时监管。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三资”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易发多发地带。针对这一问题,淮安市纪委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新平台。2009年初,金湖县前锋镇成立了全市首家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代理服务中心,由镇纪委牵头,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农经站、财政所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承担全镇区域农村集体“三资”处置、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代理服务工作。目前,全市115个乡镇都按照前锋模式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代理服务中心。

有了新的监管平台,更要有严密的监管机制。淮安市纪委党风室主任王建华告诉记者,该市要求农村集体“三资”的处置必须按照“阳光六步法”进行操作,凡单项处置收入一次在2000元以上的,都要通过支部提议、两委商讨、村民通过、中心审查、公开操作、监督评议等6个步骤进行处置。记者在前锋镇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代理中心看到,农村集体“三资”处置档案登记事项不分大小,从“生态村”创建到排涝电费,从合同发包到收款明细,从数千元的进账到上百元的支出,只要属于集体“三资”范畴,就全部在档案中详细登记,后面还附有村民议事会成员代表的签名确认。

为了保证“阳光六步法”的顺利实施,该市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了全面地核查,全面盘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依法使用未实行家庭承包的农田、水面、滩涂、林地、圩堤(埂)、排涝泵站、自来水厂、校舍以及房屋、机器设备等,将各村的“家底”一一登记造册建立详细台账。同时,对以往承包情况重新进行核实,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编制成村专业承包合同台账。“通过清产核资,村里究竟有多少钱、有多少物、有多少田地水面,我们一清二楚,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年年查账、年年不清楚了。”前锋村村民唐珠全说。

“推行‘阳光六步法’这一新模式,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不仅有利于保障广大农民的利益,也推动了廉洁农村、和谐农村的建设。”楚州区纪委书记曹业慧这样评价“阳光六步法”,不但实现了干群关系的和谐,还实现了村集体资产效益最大化。很多集体资源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重新发包后,价格提高了30%至40%,有的实现了翻番,大大提高了村集体收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