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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2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强整治 理顺机制
重庆着力提高公车监管水平
记者冉瑞成

本报讯 记者冉瑞成报道:近年来,重庆加强公务用车治理及配备使用管理,以超标车整治为重点,着力解决领导干部违规配备使用超标车问题;以公务用车违规问题清理纠正为重点,着力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置管理中的问题;以理顺管理体制为重点,着力解决公务用车多头审批、监管不力的问题,提高了公务用车监管水平。

重庆通过在线访谈、廉政征文等形式,对公务用车管理和纪律规定开展宣传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增强厉行节约、艰苦奋斗意识;印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面前没有例外的意识。

重庆抓住关键环节,严肃治理纪律。一是严格登记核实。在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登记表内容对公务用车逐车逐项登记信息,市专项治理办公室采取“四比对”的方法进行审核:将各单位登记自查情况与交管部门车辆登记信息进行比对、与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车辆档案进行比对、与车辆行驶证进行比对、与单位资产和财务账目进行比对。重点审查核实单位编制数、实有车辆数和每辆车的车型、排气量、购买价格、购车资金来源等,对车辆登记信息存在出入的单位采取查验购车发票、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核对,审核面达100%。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市领导带队对全市治理超标车情况进行抽查,会同公安交巡警对公务用车开展道路抽查,将车辆情况与上报情况进行比对核实。三是加强信访监督。在重庆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158件,查处违纪案件11件,免职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

重庆理顺监管职责,健全长效机制。当地出台了《重庆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机制,确定公务用车管理部门是一般公务用车、执勤执法用车编制管理和配置审批的唯一职能机构,彻底改变公务用车多头审批、配置的状况;实现了公务用车配置审批“三权分离”: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核准和配置审批、更新审批,财政部门按编制和配置标准拨款,监察部门负责实施监督;严格了公务用车预算管理,实施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单车费用定额核算制度和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加强了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回单位停放制度和节假日封存制度。与此同时,重庆建立了公务用车电子信息管理系统,研发公务用车管理软件,与公安车管、交管部门联网,建成具有管理、统计、分析与查询等功能的公务用车电子信息管理系统,有效预防了违纪违规行为。重庆还严格公务用车配置使用纪律,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和关于违规配备使用超标车的纪律规定等制度。

经过扎实的治理工作,重庆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在一般公务用车中清理出超编车741辆、超标车4617辆、违规借车或换车261辆;冻结配置、更新公务用车时限10个月,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同比下降3.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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