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6日讯 记者王璐报道: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联合发布《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这意味着境外人民币投资境内证券市场正式开闸。
据介绍,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境内证券的试点将从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开始,运用其在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在经批准的人民币投资额度内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初期试点额度约200亿元。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待此试点顺利启动和开展后,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论证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可能性。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试点,是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的重要途径,对于优化人民币回流机制、丰富境外人民币投资产品、促进人民币离岸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