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3日讯 记者李予阳 亢舒报道:为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近日,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酒类流通行业发展的首个中长期指导性文件。
意见指出,酒类流通管理要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加强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主导、强化技术支撑为原则,以调整结构、规范管理、提升质量、改善环境为重点,着力推进连锁化、专业化、信息化经营,引导科学、理性、健康的酒类消费,促进酒类流通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意见明确,到“十二五”时期末,力争实现以酒类流通电子随附单、无线射频等为支撑的追溯体系覆盖全国城区人口超百万的城市,酒类零售企业连锁化率提高到20%,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率达到90%以上,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意见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酒类流通管理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酒类管理地方性立法,科学编制酒类商业网点具体规划,着力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培养高素质的行业管理人才和专业执法队伍,指导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