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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2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1+3+3”模式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拿到5万元贷款后,我立即买了最新的印刷设备。”重庆市潼南县泓轩印刷厂的老板陈燕告诉记者,“如今,我的印刷厂已有7名工人,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年收入达到100万元。”前不久,陈燕从该县梓潼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贷到小额贷款5万元,这已是她第二次享受小额贷款了。去年,从外地返乡的陈燕靠在梓潼街道社保所贷款的5万元经营起泓轩印刷厂,今年她有了扩大经营规模的想法,再次申请了小额贷款。

像陈燕一样,刘宇也是小额贷款的受益者。“我开始做厨具生意时缺乏资金,打算向亲戚朋友借钱,后来在政府部门的帮助下,我找到了梓潼街道社保所,工作人员帮我想办法、出点子,落实小额贷款5万元,帮我圆了创业梦。”

成功创业并带动他人就业的陈燕、刘宇,正是重庆“1+3+3”模式促进创业工作的受益者代表。

“一个区域的经济结构,大企业固然重要,但它的数量一般只占整体数量的10%不到,这是个铁定的规则,如果没有中小企业做底盘,大企业要多也多不起来。所以,要把企业数量做大,使老百姓完全理解创业和就业的关系,求人不如求己,只要有一技之长就应该努力去创业,改变就业观念,形成创业氛围,激活重庆经济发展的微观细胞。”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在前不久举行的工会促进微型企业发展万人视频会议上表示。

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重庆把增加企业数量、发展小微企业作为“十二五”的战略举措,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创办200万个企业和工商户。

为此,重庆大力推动“1+3+3”的工作模式,解决微企注册资本金和创业启动资金问题,帮扶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九类人群”自主创业。

所谓“1”,就是1名带头人,出点资本金,成立微型企业。第一个“3”是3条扶持政策,即政府无条件在注册的时候给3万元至5万元补助;按资本金1∶1的比例提供银行贷款;在企业运转的时候给予税收优惠,返还与资本金等额的税。第二个“3”是3条监管措施,即一不能抽逃资本金,二不能空壳经营,三不能用于炒房产、炒股票等投机行为。

在“1+3+3”模式实施一年初见成效的基础上,重庆今年再出力举,搭建了“三个平台”,即微型企业的培训平台,就创办微型企业进行培训;龙头企业对接的平台,让大企业带动微型企业发展;创业平台,利用危旧房、旧厂房、旧仓库的改造,搞微型企业的孵化楼、创业基地。目前,全市范围已经有了64个微企的孵化园、创业基地。

值得一提的是,重庆着力通过财政金融政策为微型企业注入发展动力。一是各大金融机构普遍建立中小企业服务部,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开通短平快的贷款流程,同时在小微企业贷款品种上做出了很多改进创新。二是加强发展本地银行以及担保公司、小贷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新兴业态金融机构,丰富了重庆小微企业的信贷市场。三是市级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加大对两翼地区资金支持力度。四是区县政府提供各种财政贴息贷款。

在一系列务实、合理的扶持政策推动下,重庆市微型企业发展迅速,目前已累计发展微型企业4.2万户,发放财政补助资金12亿余元,减免各项工商行政规费2000多万元,促进了30多万人就业。

文/任俊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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