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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2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蕲春:就医不出村 小钱治大病
本报记者 黄俊毅 魏劲松

不出村、花小钱,能治大病吗?当然可以!湖北省蕲春县青石镇望天畈村村民、78岁的陈细姑在村卫生室看胃病,一个疗程下来,连诊疗费和药费在内总共才花了15元。

青石镇卫生院院长严占明告诉记者,蕲春县委、县政府今年将484种基本药物零差价扩面到村,以零差价销售,不赚1分钱,像陈婆婆这样花10多元钱治好病的情况已非常普遍。

据蕲春县卫生局局长陈盛喜介绍,2010年12月26日,该县在湖北省率先实现了基本药物零差价到镇。对307种(类)国家基本药物和湖北省增补的177种(类)非目录药品实行零差价,报销比例也高于非基本药。患者在全县25个乡镇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都可以享受到零差价。而零差价政策扩面到村,则始于今年初。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级主管部门并未要求蕲春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到村。那么,作为国家级贫困县,蕲春为何主动率先扩面到村呢?

蕲春县委书记徐和木对记者说,“70%的患者在村里,如果零差价只推行到镇,那么只有30%的患者能享受到政策实惠,村民也必须到镇医院就医,需要翻山越岭,既不方便也不安全。同时,那样就没人到村卫生室就医了,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也无法维持。”

正是基于上述考虑,蕲春实现基本药物零差价到镇后,县委、县政府随即决定,扩面到全县340个村卫生室、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实现县乡村3级全覆盖。蕲春县县长赵少莲告诉记者,仅此一项财政每年就增加支出4000万元。

统计显示,零差价全覆盖后,蕲春基层医疗机构药价下降了48.5%,村卫生室就诊人数同比上升了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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