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8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在总结“十一五”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成就的基础上,深刻分析了我国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重大挑战和发展机遇,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基本摸清全国重点区域自然灾害风险情况等8大防灾减灾工作目标。
《规划》提出的8大目标包括:
——基本摸清全国重点区域自然灾害风险情况,基本建成国家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平台,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统计核查和信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在同等致灾强度下较“十一五”时期明显下降,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
——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在土地利用、资源管理、能源供应、城乡建设和扶贫开发等规划中体现防灾减灾的要求。
——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自然灾害保险赔款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明显提高。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和民房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标准。
——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知识在大中小学生及公众中普及率明显提高。
——全国防灾减灾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更加合理,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75万人左右。
——创建50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每个城乡基层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
——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多灾易灾的市(地)、县(市、区)建立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
《规划》还提出了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信息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加强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建设、加强区域和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动员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人才和专业队伍建设、加强防灾减灾文化建设等10项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