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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2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在京举行
记者敖蓉

本报北京12月4日讯 记者敖蓉报道:今天是“六五”普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由中宣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部共同举办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今天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出席并讲话。

陈昌智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要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要围绕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通过抓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座谈会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主题,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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