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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1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韩国制定第四个核能振兴计划
记者顾金俊

本报首尔电 记者顾金俊报道:近日,韩国政府召开核能振兴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个“核能振兴综合计划”。韩国政府自1997年开始制订该计划,每5年更新一次。

根据此次制订的核能振兴计划,为了打造“更安全的核能先导时代”,韩国政府将在确保现有核电站安全的基础上为提高核能利用的安全性投入更多的研究预算。在商用核电领域,政府将进一步开发具有最高安全性能的传统核电设备,同时加强中小型核反应堆和研究用核反应堆的研发工作,以此开拓新的市场。政府还计划给予核能企业更多扶持,以使韩国企业能够进入老化核电设备的运营、修理和拆解市场。此外,该计划还决定进一步发展核医学产业。到2015年,韩国将建成医疗用中粒子加速器,用以开发全新的放射医疗技术。

为了保证核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韩国政府决定从明年开始到2016年新建6座核电站,同时通过收购国外矿山股份等措施将铀的自主开发比例由2010年的6.7%提高到25%。为给核能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援,政府决定引进核电企业实习生制度,建立专门的核电技术中学,并指定核能研究中心,培养更多的专门人才。

韩国政府称,随着第四个核能振兴计划的实施,核能产业将发展成为继造船和信息产业之后的韩国另一个代表性出口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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