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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络公开课:寻求保护和共享平衡点
本报记者 任 意
打开电脑“上课”已经成为许多网友的乐事。 本报记者 赵 晶摄

大行其道下的版权隐忧

空闲时,打开电脑或捧出iPad,摆个舒服的姿势,点开网络公开课,感受哈佛大学最受欢迎的《幸福课》,看斯坦福商学院教授侃侃而谈《商业领袖和企业家》,跟随耶鲁大学的老师《聆听音乐》,分析麻省理工的《西方世界的爱情哲学》,充实普林斯顿大学《科技世界的领导能力》……网络“淘课”已经成为网络时代新的流行时尚。

不用考试,不花学费,不必出门,就可以“旁听”世界名校的精品课程,正是网络公开课的魅力所在。自从去年众多网站推出网络公开课以来,其新颖的形式、新鲜的视野、新奇的知识,立即俘获了国内众多“粉丝”的心。

前不久,哈佛大学网络公开课《公正》的讲授者桑德尔,走访了我国的几所大学。学生们为了听他演讲,排队一站就好几个小时,再次验证了网络公开课的魅力和流行程度。

通过网络公开课,传播共享知识益处多多自不用说。但是,当你在这免费的知识“盛宴”里大快朵颐、大呼过瘾的时候,是否有过这样的疑问:网站传播视频公开课,有没有经过版权人的授权?网友免费浏览这些课程,是否侵犯了版权人的合法权益?

这并非庸人自扰。去年,超星公司把优酷网告上了法庭索赔近千万元,起因正是视频公开课的版权。超星公司起诉称,其公司与杜继文、雷颐、韩正之等知名教授和学者签订协议,录制了一系列教学公开课。但自2010年1月开始,优酷网上出现了大量未经其许可而上传的公开课专题片,网友可以随意在其网站下载或在线观看这些作品,其中部分涉案作品的片头或片尾被优酷网删除,加入网站自己的广告。

版权制度设立的初衷是给予版权人一定的人身、财产权利,激发其创作热情,以利于生产更多的知识产品。以此为出发点,传统的版权保护模式侧重于严格的保护和限制。简单来说就是“所有权利保留”,除了法律规定的若干情形,对作品的任何一种使用均受到严格制约,都需要“一对一”协商获得版权人的许可授权。

随着数字化大行其道和网络飞速发展,如此严厉的保护和限制原则已滞后于时代发展,不符合当下知识传播共享规律。很多专家指出,继续坚持这样的模式,不仅不利于保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知识的创造和共享,也背离了版权制度设立的初衷。

全新尝试消除传统模式弊端

全新传播环境下,如何既能保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共享知识,达到保护和共享间的平衡,成为现在必须尽快解决的问题。要想达到这个平衡,版权制度就必须与时俱进,进行必要的修订,使其更符合现代知识传播共享规律。2001年开始出现并不断发展的“知识共享(CC)协议”,是一种有益的尝试、探索。

“CC协议”倡导“部分权利保留”的版权保护模式,通过版权人主动放弃部分权利,以促进作品的传播和知识的分享,放宽对知识合理传播的限制,避免版权制度成为知识分享的桎梏。

在著作权领域默认的限制性规则日益严苛的今天,“CC协议”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力图克服传统著作权保护方式的不足,为创造性成果提供了一种更加灵活并且行之有效的保护与使用方法。“不仅要激励创造知识,也要让大家都能够获得这些知识。”“CC协议”的背后,正是这样的理念。

以网络公开课为代表的知识传播共享不是不尊重版权,而恰恰是看到版权的重要,只不过是寻求一种平衡,让学者、科学家、艺术家等都能通过自愿的选择进行知识共享,这样既尊重原创者的利益,又让大众受益。

中国大陆版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于2006年3月29日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向社会发布。自那时起,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在我国成为一种富有意义的本地化法律工具,目前已经有大量的中文网站及内容采用了“CC协议”。一些致力于科学文献和科学数据开放获取的机构知识库,如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机构知识库,也鼓励和支持作品提交者采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授权模式。

7月9日,“CC3.0”中国大陆版许可协议草案专家座谈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与会专家普遍肯定“CC协议”对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与作品传播与分享起到的积极作用,并赞成强化“CC协议”的本土化特色,使其中文文本更具有亲和力,具体内容更符合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并计划于2012年初正式推出“CC3.0中国大陆版许可协议”。

网易是国内最早通过“CC协议”翻译和发布世界名校公开课的门户网站。为了进一步消除版权隐患,1月18日网易还正式加入国际开放课件联盟(OCWC)。该联盟是拥有包括哈佛、耶鲁、麻省理工等名校在内的,全球200多所高校和教育组织的联合体,其使命是促进全球共享正式和非正式学习的教育资源。版权方面,该联盟所遵循的正是“CC协议”。

本土公开课突破围墙

与国外名校公开课的火爆相比,国内名校的公开课热度稍逊。直到今年3月底,复旦大学才在网易公开课频道率先推出了“执拗的低音”系列讲座。虽然反响并不比国外名校差,但是国内高校开发网络公开课的热情不高。

实际上,我国公开课的起步并不算晚。早在2003年,教育部就启动了国家精品课程计划,将各高校的精品课程免费向社会开放,收录的课程达2万多个。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网络公开课依然步履维艰。

有专家指出,这与版权制度有很大关系。国内对老师授课的版权归属缺少明确的法律界定。学校和教师对于网络版权也都比较陌生,担心公开课版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面对困境,已有一批国内知名高校从国情出发,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精炼教学内容,与教师签订知识产权协议,推动本土公开课上网。

为解决版权问题,上海交通大学于6月28日正式加入国际开放课件联盟,成为国内第一所公开课上网的高校。该校首批50门课程视频与电子教案已经上传网络,与众多世界一流大学同台展示。解决了版权困扰之后,网络公开课开始推倒高校的“围墙”,让全社会都受益。

为推动本土网络公开课的发展,除学术机构外,国内的门户网站也行动起来。11月初,新浪和超星开始正式合作,首批将20余门课程、500多集超星学术公开课在新浪公开课频道上开放。这20余门课程学术性强、内容丰富、制作精良,全部来自清华、北大、复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多所知名院校和机构。这500多集还只是前期的“暖场”,之后,新浪公开课频道将定期同步更新超星学术公开课内容,预计2012年前将推出100门以上的课程视频。

相关链接

什么是CC协议

知识共享协议(CC协议)是英文Creative Commons(知识共享)的首字母缩写,它倡导对知识创造成果的合法分享、使用和演绎,通过“部分权利保留”的灵活版权行使模式,解决数字时代作品的传播和利用问题。

CC协议包含4个核心要素: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和相同方式共享。

署名:允许他人对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及演绎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但在这些过程中对方必须保留您对原作品的署名。

非商业性使用:允许他人对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及演绎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但仅限于非商业性目的。

禁止演绎:允许他人对作品原封不动地进行复制、发行、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但不得进行演绎创作。

相同方式共享:只有在他人对演绎作品使用与原作品相同的许可协议的情况下,才允许他人发行其演绎作品。

版权人可以将以上选项进行自由组合、搭配,由此将构成的“署名”、“署名-相同方式共享”、“署名-禁止演绎”、“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署名-非商业使用-禁止演绎”等6套核心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相对于传统模式来讲,它还是释放了一些自由,如在署名和禁止演绎的条件下不排斥用户进行非商业性利用,例如自由传播。

当版权人完成选择之后,将会得到以下3种方式表述的许可协议:普通文本,对许可协议所作的通俗、简洁摘要,并配以相关图示;法律文本,能确保许可协议在法院具有效力的完整协议版本;元数据,将许可协议转换为机器可读的形式,能协助搜索引擎以及其他应用程序查找所选择的许可协议。

接下来,版权人应该在网站中、作品的旁边,设置一个知识共享的“保留部分权利”的按钮。这个按钮将会链接到普通文本,这样全世界都能注意到该许可协议。如果版权人发现有人违反自己选择的许可协议,便能以此为基础提起侵害著作权的诉讼。

(任 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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