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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标准同城市非在校未成年人一致
沈阳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医保
记者孙潜彤

本报沈阳11月22日电 记者孙潜彤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现在起,凡沈阳市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非在校未成年子女,也纳入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其个人缴费标准及政府补助标准、医疗保险待遇同沈阳市非在校未成年人一致。

沈阳市还规定,将在校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外出探亲期间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参加居民医保的沈阳市户籍的在校学生和参加居民医保的其他未成年人(含农民工子女),外出探望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期间,因疾病和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5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3%、个人自付比例为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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