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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沈阳:今冬供暖不一样
本报记者 孙潜彤

家住沈阳市皇姑区巴山路64号楼的徐惠娟今年不再保留记录室内温度的小本本了。“穿着线衣也不冷,不用看,室内温度也超指标。”曾是这一片供暖投诉居民代表的徐惠娟对现在的供暖状况很满意。她说的指标,是指沈阳市供暖室温不得低于18摄氏度。

冬季供暖如约而至,而今年沈阳市民感觉到了“三个不一样”。

今年供暖问题“有法办”了。沈阳市出台的《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成为居民热议的话题。条例对百姓关注的室温不达标退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对效果不好、投诉居高不下的供热企业执行退出机制。被评为AAA级标兵的沈阳东陵热力供暖公司马祥波说:“在采暖费还未到位时,我们就已经提前开栓供暖了,让百姓提前感受温暖。”

今年供暖“有新办法”了。“今冬尝试新办法,看天供暖。”沈阳市供暖办督察部主任张宝林说,“冷天烧足一些,暖天可以考虑少烧一些,这样既可以保障室温又可以节约能源。”今冬,辽宁省气象服务中心采取精细化气象服务,实现了气象资源与供暖管理的有益结合。

团购早下手,买煤不用愁。整合了惠天热电等10家企业的沈阳城市公用集团,今冬早早就把供暖购煤合同攥在了手里。董事长孙连政说:“我们通过淡季储煤、团购买煤等方式,不仅买到了质优价廉的阜新煤,还节省了近亿元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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