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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颁发
记者石伟

本报讯 记者石伟报道:福建省政府日前下发《福建省2011年~2015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防范火灾、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

《纲要》以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企事业单位为载体,在全社会部署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目标任务,抓好督促、检查和考评。

以教育部门为例,要求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对学校开展该活动进行考核,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纳入教职员工在职培训内容。同时,要指导、督促各中小学校采取课堂教学、校外社会实践及团组织、少先队活动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疏散演练。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开设消防专业或设置消防课程,鼓励师范类院校将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学生必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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