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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厉打击非法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假新闻
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部署专项行动
记者李丹

本报北京11月14日讯 记者李丹报道: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从11月10日起至12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报刊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报刊、非法报刊机构、假记者、假新闻。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一是非法报刊,包括假冒、伪造国内刊名刊号或无刊号出版的报刊,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编辑发行的报刊,以买卖刊号、一号多报(刊)和固定形式印刷广告等形式非法出版的报刊;二是非法报刊机构,主要指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报刊社、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报刊网站,特别是未经批准以港澳等境外媒体名义擅自设立的编辑部、记者站、办事处等非法机构,以及制售传播非法报刊的信息咨询企业;三是假记者,包括假冒记者或新闻采编人员身份的社会闲散人员、新闻机构离职人员和非采编人员,以及假冒网络新闻媒体记者或新闻采编人员身份的各类网站工作人员;四是假新闻,即违背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性原则,没有事实依据,凭空捏造、混淆视听的各类虚假新闻报道。

根据通知,举报人可拨打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电话12390、010-65212870/2787,或登录中国扫黄打非网(www.shdf.gov.cn),点击主页“在线举报”。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及时反馈查处结果,足额兑现举报奖金,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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