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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1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管齐下重点监管

今年年初,2011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联络员会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加大源头治理。此后,12部门联合下发《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加强监管执法联动,整合监管资源和手段,形成全覆盖的监管链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依据《意见》,2011年广告整治继续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作为整治重点。

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增强了治理虚假违法广告的整体合力。

其中,工商部门强化了广告日常监管和监测,以推动建立省、市两级广告监测网络为重点,完善监测机制,提高监测预警能力。通信管理部门对未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未履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擅自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互联网站,责令当事人关闭网站,同时通知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并依法追究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加大了对医疗机构的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警告、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受到两次警告仍拒不改正或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使患者受到人身伤害或遭受财产损失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跟踪监测,强化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企业和产品的监管,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一律列入“黑名单”重点监管,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且产品抽验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依法从重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甘霖日前表示,广告市场整治还没达到预期目标,老百姓呼声仍很强烈,整治工作任重道远。“要继续强化广告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具有快速反应处置能力的广告监管系统;要创新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同时以完善广告法制为支撑点,构建广告监管长效机制。”

据了解,《广告法》已经列入今年国务院的立法修订项目,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修订工作进程,同时还将修改制定有关规章。法制建设的切实加强,将使广告监管执法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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