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1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沈阳经济区全面启动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
建设区域性经济中心和全国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张允强

本报抚顺11月12日电 记者张允强报道:今天下午,在抚顺市召开的“2011年沈阳经济区书记市长联席会议”上,辽宁省有关部门分别与沈阳经济区八城市市长签署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合作发展框架协议,明确了八城市在教育、社保、交通、卫生、金融、检验检疫等方面的合作意向,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的进程,为全面深化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吹响了新的号角。

据了解,沈阳经济区是以沈阳为中心,在半径百公里范围内,涵盖了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8个省辖市的城市群。区域面积7.5万平方公里,占辽宁省的50.8%,总人口2359万人,占辽宁省的55.6%,城市化率达到65%,是我国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沈阳经济区的改革从2003年开始,在中央实施东北振兴战略的推动下,沈阳市经济区八城市建立了高层合作协调机制。去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批准设立沈阳经济区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今年9月,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正式获国务院批准。

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该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的目标是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要原材料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最终建成以沈阳为中心,和周边7个城市的一体化、同城化发展,充满活力的区域性经济中心和全国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辽宁省省长陈政高说,国务院对总体方案的批复,标志着沈阳经济区改革发展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今后要突出重点、结点加快一体化、同城化进程,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到2020年建成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