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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
推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
记者刘畅

本报北京11月11日讯 记者刘畅报道: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汇期权市场发展,更好地满足经济主体的汇率避险保值需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办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出人民币对外汇看跌和看涨两类风险逆转期权组合业务,并对银行办理相关业务进行规范。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通知所称期权组合是指客户同时买入和卖出一个币种、期限、合约本金相同的人民币对外汇普通欧式期权所形成的组合,包括看跌和看涨两类风险逆转期权组合业务。

通知规定,银行对客户办理期权组合业务应遵循实需交易和整体性管理等监管要求。客户对期权组合的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约、反向平仓、交割方式选择)必须针对整个期权组合,不能选择期权组合中的单一期权交易进行,且银行与客户的期权组合业务签约及任何变更均应体现在同一产品确认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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