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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1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北大厂获全国民族自治县 (旗)科学发展示范县称号
记者周琳、实习生屈慧莹

本报讯 记者周琳、实习生屈慧莹报道:国家民委11月10日在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举行仪式,授予大厂回族自治县“全国民族自治县(旗)科学发展示范县”荣誉称号。

国家民委主任杨晶表示,近年来,大厂县切实把握紧邻首都的区位特点,努力发挥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灵活高效的市场机制,创新思路、科学规划、注重民生,走出了一条富于特色、富有成效、富裕百姓的发展新路子。

据悉,国家民委将在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旗)开展“全国民族自治县(旗)科学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大厂县第一个获此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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