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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1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没有银行的组织架构,不受银行监管规则约束,却行使了银行的部分职能——
“影子银行”浮出水面
□ 本报记者 王信川 实习生 程 辞
典当业近年来发展迅猛,为许多资金短缺者提供了又一种融资渠道。 本报记者 赵 晶摄

许多人可能没有留意到,在陡然升温的民间借贷市场中,活跃着一类相当于“资金中介”的机构——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等,它们将多方资金归集起来,再通过自己的平台放款,从而获取高额的利差。这类机构游离于传统的银行体系之外,被业界称为“影子银行”。

据业内人士估计,目前“影子银行”体系大约运营着10万亿元的资金,而银行业存款总量约80万亿元,贷款总量约55万亿元,这足以显示“影子银行”在当前信贷市场中的分量。快速生长的“影子银行”对信贷调控和金融监管造成巨大冲击,亟待疏导和规范,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

信贷资金“绕道”

“无需抵押,当天放贷”。记者11月9日致电北京一家担保公司时得到这样的答复。该公司客户经理杨先生说,他们可以提供两种贷款方案,一是由他们作为担保的银行贷款,100万元需要两个月才能办下来;二是他们公司提供的短期高息贷款,期限1至3个月,月息4%,最快1天就可以拿到这笔资金。

杨经理向记者介绍的情况在担保行业较为常见:在开展担保业务的同时“打擦边球”,提供直接的资金融通服务,获取高额的利息回报。

根据规定,担保公司主要是在其合作银行与贷款客户之间提供担保服务并收取担保费。但是,担保业务贡献的利润并不大,并且从事银行贷款担保业务,不仅对担保公司的银行资源有要求,还对担保公司的资本规模、公司治理水平及风险控制能力等有较高要求。因此,不少担保公司放弃主业,直接从市场吸收资金,发放贷款,变相从事放贷业务。

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银行体系流动性逐步收缩,尤其是央行今年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过度扩张的银行信贷受到一定限制,房地产企业以及一些中小企业面临突出的融资问题,这让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等非银行机构获得巨大的盈利空间。于是,在浙江、福建、江苏、河南、广东等地,充裕的民间资金大量涌入,推动“影子银行”规模快速扩张。

中国银监会在今年6月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融资性担保机构共计6030家,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达8931亿元。与此形成反差的是,货币信贷呈明显回落态势。央行数据显示,9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78.74万亿元,同比增长13.0%,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末低0.5和6.7个百分点。同时,今年前三季度,社会融资规模为9.80万亿元;人民币贷款增加5.68万亿元,同比少增5977亿元;人民币存款增加8.11万亿元,同比少增2.09万亿元。这表明,有巨额的资金在银行体系之外循环,并且发挥了信贷资金的功能。

商业银行的委托贷款业务也快速增长,而这不计入存贷比考核范围,形成了另一种形式的“影子银行”。这是因为,一些资金富余的企业委托银行放贷,不仅不占用银行的信贷额度,还能带来高额的息差回报。央行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委托贷款增加1.07万亿元,同比多增5625亿元;委托贷款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达10.9%,同比高6.3个百分点。据统计,今年三季度沪深两市有130多份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涉及近80家上市公司,累计委托贷款额度超过200亿元。今年三季度业绩报告还显示,大多数上市公司对外委托贷款流向了受政策控制的房地产及相关行业,年利率最低为12%,最高则达到24.5%。

此外,商业银行纷纷发力理财产品市场,通过发售理财产品筹集资金,然后放贷出去,不仅不受央行信贷规模的限制,还能扩大中间业务规模。这是“影子银行”的又一种表现形式。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商业银行共发行14876款理财产品,个人银行理财产品规模达13.35万亿元,理财产品平均年化预期收益率达4.14%,远超一年期存款利率。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房地产信托理财产品持续热销。中国信托业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房地产信托新增项目总额为3216.67亿元,已超过去年2864亿元的发行量;房地产信托在整个信托产品中所占比例接近15%。火爆的理财市场,进一步扩大了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规模,造成大量资金在银行体系之外运行,“影子银行”规模进一步扩大。

监管亟待加强

随着近来一系列高利贷事件的爆发,“影子银行”的潜在风险渐渐浮出水面。“‘影子银行’的发展已开始威胁到金融系统的稳定。”澳新银行大中华区经济研究总监刘利刚说,由于大笔存款流出银行体系,而银行本身的存款也变得更加短期化和波动化,这将造成银行的存贷期限错配问题更加严重,进而影响到金融宏观调控的节奏和效果。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认为,“影子银行”的实质是通过不同的信贷关系进行无限的信用扩张,即表现为过度使用现有的金融体系。当大量的资金通过“影子银行”流入房地产时,不仅会助长房地产业的过度扩张,还给金融体系聚集了巨大的金融风险。“需建立可靠的防火墙,规范各种融资工具及融资市场。”易宪容说。

“要理性地看待‘影子银行’,特别是在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民间借贷也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说,“影子银行”在不改变货币存量的情况下,增加了社会的信用供给。“虽然它超出了传统的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的视野,但如果禁止其发展,会付出丧失金融效率的巨大代价,甚至会逼迫更多资金转入地下。”李扬说,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发展银行之外的多元化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创新,增强金融体系活力,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从全球金融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影子银行”的出现与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是由金融创新推动。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要区别对待“影子银行”,这样才能让金融政策兼顾满足市场需求和平衡风险,同时应鼓励发展满足实体经济需求的金融工具创新和服务创新。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副研究员张茉楠也认为,既要约束“影子银行”的过度发展,也要正确处理正规金融体系和“影子银行”体系的关系,从而疏通社会资金在金融体制内外的循环,避免资金链断裂衍生的系统性冲击。

“影子银行”的迅速发展及其潜在风险也引起监管层的高度关注。在今年上半年的经济形势分析会上,中国银监会就将“影子银行”风险列为银行业当前三大主要风险之一。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还明确指出,首先应坚持直接监管为主、间接监管为辅,从机制和源头上打消“影子银行”套利动机,防范风险传递。同时,要坚决清理规范银信合作业务,对于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的,必须及时将银信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并计提相应拨备和资本。此外,信托公司也必须比照同商业银行相同的要求计提风险资本,同时加强对资产证券化、回购以及其他表外业务的审慎管理。

有关专家认为,“影子银行”趋于活跃正是缘于市场多元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金融监管和准入门槛过高。因此,除了加强监管、设立风险防火墙,还需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拓宽社会融资渠道,推动“影子银行”阳光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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