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区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1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办案“快手”马如君
本报记者 张 玫

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女法官马如君是个有名的办案“快手”。一年工作日200多天,她办结案子超过300多件。

马如君所在的东郊法庭,案件主要以婚姻家庭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为主。马如君说,办案趁热打铁,尽快裁决,不仅可以减少双方当事人的奔波诉累,更能体现司法的公正。她的办法是:能调则调,调解优先;调解达不到效果,该判就判,当机立断。所以每收到一个案件,“一般15天后就开庭”。马如君的同事告诉记者,她接手的案件15%在3天内办结。

11月4日,记者采访马如君,听她讲述制胜法宝,也感受了她的快人快语。马如君说,办案关键要抓准症结。比如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核心是亲情,她就重打亲情牌。江某和吴某闹离婚,双方情绪激动,但马如君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他们的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矛盾主要是日常琐事。于是,她找来俩人的子女和朋友了解平常的生活细节。调解中,她通过一件件往事,唤起双方的美好回忆,最后夫妻重归于好。

“当法官一定要学心理学,要懂得沟通交流的技巧。”马如君认为,调解结案是止纷息讼最有效也最经济的方式。总结20年的办案经验,她灵活运用“三字”调解法,结果屡试不爽。“这样,大部分纠纷就能在最短时间里彻底化解。”马如君告诉记者,近3年来,她办结的1000多件民商案件中,调撤率为73.2%,其中调解后即时清结的达50%以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