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语音朗读|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1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老龄委:
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记者杨忠阳

本报讯 记者杨忠阳报道:为推动相关行业单位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提高为老服务水平,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环境,经中央批准,全国老龄委决定,从今年起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这是我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为老服务为主题的社会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据介绍,“敬老文明号”指在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积极开展优质为老服务工作的先进集体。此次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将在全国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展开,分全国、省、市和县四级创建,每三年进行一次评选表彰。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表示,在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提高老年优待、为老服务水平,也是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具体行动。

近年来,山西、四川、湖北等10多个省份开展了“敬老文明号”、“敬老示范岗”、“敬老维权岗”等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基层老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关部门也成功开展了类似创建活动,这为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奠定了工作基础,积累了工作经验。

3 上一篇 语音朗读 放大 缩小 默认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很不满意不做评价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