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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家装甲醛超标如何维权
刘成、通讯员张轶凡 赵舒

本报讯 记者刘成、通讯员张轶凡 赵舒报道:手中握着一份甲醛含量超标3倍的检测报告,装修公司却不肯为此买单。近日,家住青岛市的沈先生遇到了麻烦事。

今年6月初,沈先生与青岛市李沧区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由其包工包料负责新家装修,随后沈先生又自行购置了地板、家具,全家搬进新居。然而没几天,家人先后出现流泪、咳嗽、头痛等不适症状。沈先生自费请了一家空气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显示甲醛超标,沈先生找到装修公司,称是其所装的门和橱柜散发出刺激性气味所致,但装修公司却坚称使用的是环保型材料,并有质检合格报告,问题可能出在沈先生自购的地板和家具上。

近日,沈先生将装修公司投诉到青岛市工商局李沧分局,工商人员认为,沈先生所做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不是针对装修材料的,因此难以判定商家担责。经工商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到质监部门再做权威检测。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家居装修时,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的装修公司,并签订规范的家装合同。如果怀疑甲醛、苯等有害物质超标,应在选购其他家具前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明晰责任,方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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