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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保监会
推进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建设
殷楠

本报讯 记者殷楠报道:中国保监会日前对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进行换届,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等13人任第三届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委员。

陈文辉表示,目前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保险公司资本管理的意识和理念越来越强,有效地促进了行业科学发展。但是,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现行偿付能力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要充分利用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的平台,动员全行业的力量,共同推动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建设工作。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研究制订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建设规划,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最终形成一套既与国际接轨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偿付能力监管方法和标准,形成符合中国保险业发展阶段特征的风险资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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