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及香港经贸的合作,首先应在金融合作方面打好基础,这也是三地合作共赢的前提。
首先,加速签署两岸货币交换清算协议。经过多年努力,两岸及香港已累积了相当可观的外汇储备,金额近4万亿美元。然而,过去贸易都以美元作为单一结算货币。随着近年来全球经济局势转变,美元汇率剧烈变动,导致企业面临巨大的汇率成本与风险,各地外汇储备机构亦承受巨大的贬值风险,增加管理的困难度。因此,应加速建立货币交换清算协议。以各自货币作为货币清算工具,减少使用单一货币(美元)带来的汇率风险。2010年,台湾、香港分别是大陆第四大及第六大贸易伙伴。两岸之间贸易总额超过1200亿美元,其中半数以上是通过香港地区转至大陆。随着ECFA的签订,未来两岸经贸将继续朝着扩大开放与稳健成长的方向前行。台湾应与大陆尽快签订“人民币清算协定”、“跨境货币交换协议”,以减低厂商汇兑的成本,强化两岸企业竞争力,使两岸及香港经贸往来能够更加顺畅。
第二,共同合作开发创新跨境金融产品。两岸及香港之间不仅贸易往来密切,港台两地对大陆直接投资的金额亦相当可观。为解决广大港资、台资和陆资企业的融资需求,两岸及香港金融主管机构应该以更开放的态度,鼓励银行业共同合作,提供创新金融商品和多币种融资、供应链保理、跨境信用担保等,降低彼此准入门槛,进一步提出相应配套措施,如提供税收优惠等,提供两岸及香港企业多元化筹资渠道,增强企业资金运用效率,强化产业竞争力。
第三,整合两岸及香港资本市场。香港经济是以金融、地产业为主,内地以基础建设、内需产业见长,台湾在高科技产业发展上较具优势。为企业打造最有效率的融资环境,两岸及香港金融监管部门应从松绑法规限制、提供税收优惠和加强监理合作等方面来排除跨境交易障碍,鼓励企业通过股票、跨境发行企业债券等进行融资。同时,可进一步洽谈开放大陆企业到台湾发行以新台币计价的公司债。
第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已经成为社会经济稳健成长最重要的基石。近年来,欧债危机的发生、欧美经济成长放缓及人民币持续升值等不利因素导致两岸及香港以外销为主的广大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困境。所以,我建议成立专门负责机构,赋予其适当的权责,适时推出相关政策或措施。另外,要提供全方位的扶持政策。如提升研发能力、协助企业转型、拓展市场营销、鼓励创业创新、提供融资保证等。以明确的工作目标,由上而下的方式,推出适当的工作细则,为中小企业提供实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