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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0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雾天出行提示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邹伟 史竞男)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天发布雾天出行提示,提请驾驶人关注交通安全,平安出行。

雾天出行应提前了解道路通行情况,遇道路无法通行情况应听从现场民警指挥,绕行其他道路。

遇大雾天气造成高速公路能见度低于50米,车辆最高行驶速度不应超过每小时30公里,并应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大雾天气造成高速公路能见度低于50米,遇客运车辆应立即驶入就近服务区,停车休息等待通行。

雾天行车应及时打开防雾灯和近光灯,车辆间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避让停车的准备,以免发生碰撞、刮擦和追尾。

遇大雾天气造成交通拥堵时,要依法有序排队等候,不要抢占、变换车道,避免加剧拥堵状况。

遇大雾天气造成交通拥堵时,绝对不能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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