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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0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主席表示
敦促成员国商业银行增持流动资产

本报瑞士巴塞尔电 记者赵剑英报道: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新任主席英韦斯日前表示,将呼吁成员国最主要的商业银行全面推进并实行全球金融业第一个联合监管行动,即敦促各商业银行须独自拥有比目前规模更大的优质自由流动资产,旨在减轻商业银行普遍对短期融资的依赖性。

英韦斯表示,尽管国际清算银行成员国对此有不同反应,也担心现有27个成员国的商业银行不愿遵守新协议,抱怨规则的变更有可能损害整体经济,但他强调,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决定采取这一强硬举措,迫使商业银行必须在短期内筹措充足的优质资本,以应对意外亏损。业界担心新监管规则将给商业银行带来新的压力。此外,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还将落实《巴塞尔Ⅲ》改革方案作为其近期第一要务。

英韦斯进一步表示,一旦新协议出台,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将同时出台一系列事后检查落实情况的举措,其中包括:一、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将在定期检查成员国商业银行全面落实新协议的基础上适时发布“热点图”,以通俗简便的图表来展示哪些国家的银行已遵守了新规则,哪些还尚未落实。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将适时派出金融专家组深入成员国商业银行进行突然抽查,检查了解成员国商业银行是否已全面遵守新规则,所执行的法规是否充分反映了新规则的条款与要求。英韦斯表示,通过上述检查内容及拟将公布的图表,各个成员国的商业银行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不同国家的商业银行执行新规则的最新动态,进而给同行带来新的压力。

此外,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还在积极准备出台两项规则的细节:一、关于“流动性覆盖比率”。这条规定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拥有至少30天的自有流动资产,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对银行的短期性冲击。二、关于“净稳定融资比率”,这条强制性规定要求成员国商业银行必须拥有比目前更多更大规模应对长期融资所需的资金实力。

记者从国际清算银行了解到,为防止发生新的金融危机,同时为了保护成员国大型商业银行在危机发生时避免出现巨额亏损,今年6月,国际清算银行成员国央行及金融监管机构已一致同意对大型商业银行额外增加资本金的要求。根据这一新要求,成员国大型商业银行依据其主营业务等情况,拟将其额外增加的资本金提高幅度分为其风险加权资产的1%至2.5%的不同等级。

据悉,各类银行等级标准的划分与确定依据是按2009年度国际清算银行收到的上报数据为基础,即按以下五个特征来确定银行等级:规模、关联度、跨境活动、复杂性以及发生金融危机时竞争对手接手其业务时的难易程度等。这意味着国际清算银行成员国中约有8家规模最大、关联最多的商业银行必须在2019年前,将其最优质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重维持在9.5%这个最低限额以上。另有约20家银行将面临8%至9%的总资本金要求。巴塞尔银监委的官员还称,上述提增幅度还不是最终要求,若发现某些银行提高资本金后仍存在问题,那么有可能针对这些问题银行另行再次提高一个百分点至10.5%。按上述分类要求,成员国中的高盛、瑞银、瑞士信贷、摩根士丹利等商业银行将被列为第二个级别,需新增2%的额外资本金。此外,意大利、法国、日本和西班牙的大型商业银行估计也会分别被要求额外新增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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