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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10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
“双联动”建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本报讯 记者冉瑞成、通讯员袁应报道:日前,重庆市政府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社会救助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意见》,加上先期已出台的《重庆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办法》,重庆市全面建立了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双联动”机制。

从今年10月1日起,重庆提高城乡低保、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保障标准。其主城、渝西、库区及渝东南三个区域城市低保标准调高了约40元,农村低保标准调高了约25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约调高了5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也给予了调高。同时,取消食品价格上涨临时生活补贴。

重庆社会救助标准将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提高的救助部分将进入救助基数,以后救助标准调整将在此基数上进行。同时,社会救助标准的调整将体现缩差共富,城乡保障标准逐年按0.1倍缩小差距,到“十二五”期末,城乡保障标准差距由现在的2倍缩小至1.5倍。此外,社会救助标准将年年调,每年10月1日调整实施。调整周期内,若遇食品消费价格上涨,则通过物价联动机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此前,重庆市出台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从启动联动机制的当月起,按月向在册的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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