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韩叙报道:政府应如何转作风提效能、抓落实树形象、聚合力促发展?在日前举行的浙江全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浙江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夏宝龙就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进行动员和部署,并用三句话形象地诠释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应如何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其一,要解决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为了什么的问题。
夏宝龙说,政府应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想问题、做决策、抓工作、办事情,都要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挂在心上,充分发挥群众在改革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得到实惠。
近年来,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政府在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在为民办实事工作上出实招、求实效。同时,加大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倾斜的力度,把全省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在就业、就医、就学、社保、住房、交通、公共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保障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多项事业走在全国前列,较好地贯彻了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努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继续走在前列”的要求和期望。
其二,政府既不能失职不作为,也不能越权乱作为。
政府是彰显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行政机关。社会和谐需要有法治的精神来引领,需要有法治的力量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需要法律来维护。
具体来说,要做到三个方面。其一,要职权法定。政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由法律法规来确定,各级政府只能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既不能失职不作为,也不能越权乱作为。其二,要依法行政。切实解决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普法不够的问题,着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到每一位公民。其三,要强化监督。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重视司法监督,积极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行政问责,确保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其三,只有清正廉洁的政府,说话才有底气,群众才能服气。
清正廉洁是政府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也是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要完善和落实廉政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切实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办事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监督政府。
同时,要严格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地用在民生改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