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名称所在地币种本金利息担保情况当前资产状况深圳市泽盛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人民币7,000,000.00 6,686,853.20
(暂计至2011年9月20日)
深圳市君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连带担保执行中深圳市东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东乐实业公司)深圳人民币6,000,000.00 10,857,517.32
(暂计至2011年3月9日)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新秀村5#、6#厂房和62栋1、2、5、6层房产抵押执行中
我办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一、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
二、深圳康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林海纸业(深圳)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包(编号:COAMC2011SZ08)。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10511.01万元,包含债权2户,涉及本金3948万元,利息6563.01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11年9月20日),分布在广东省的深圳地区。
具体分布见下表:
分布地区债权资产(本金,万元)抵债资产(万元)金额占比深圳3948/100%合计3948/100%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办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上述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良好的偿付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蒋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146882 82215557 0755-82215582(传真)
邮件地址:jianghua@coamc.com.cn majianghua@coamc.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16号南方证券大厦A座18楼
邮编:518001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755-82215560(我办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驻深圳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755-8831893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电话:0755-88285163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