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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9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方采暖区新竣工建筑须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本报山东日照9月28日电 记者亢舒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今天在2011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议上表示,北方采暖地区实施供热计量改革的节能减排效果十分显著,仍有很大潜力可挖。

仇保兴说,今后供热计量改革的重心是全面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具体要做好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供热计量收费机制。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必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装表与收费的衔接机制、价格激励机制、法规保障机制。二是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三是开展能耗统计,逐步实现定额管理。四是实施老旧供热系统节能和计量改造。五是扎实做好“十二五”时期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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