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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1年9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旅游消费切莫忽视细节
本报记者 顾 阳

旅游业历来存在着假日行情,即将到来的国庆黄金周,正是一年中最值得期待的旅游旺季之一。来自全国假日办的预测,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国内旅游接待有望达到约3亿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约20%,同时国内旅游收入预计达1450亿元,比去年增长25%。按照这一预测,今年国庆黄金周“人挤车多景区堵”的现象估计也难以避免,扎堆消费,景点爆满,居民旅游需求持续“井喷”与商家服务质量下降、旅游产品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短期内还无法根本解决。因此,科学地安排出游计划,合理地进行旅游消费,应成为旅游者出门前必须做足的“功课”,换句话说,只有做一个有准备的旅游者,这个金秋假日才可能游得开心、钱花得踏实。

旅游团购要认清“猫腻”

今年“五一”假期,上海的张小姐参加了某网站组织的旅游团购,以低于正常报价一半的优惠购得了一款海南7日游产品。当张小姐满怀欣喜地起程,意想不到的烦恼随之而来,景区游览时间被大幅缩水,“挤”出的时间留给了购物,住宿也不是宣传中说的如何舒适,不仅位置偏僻而且卫生状况不佳……长假期间,团购旅游市场持续升温,超低价位的旅游团费甚至“零团费”看似便宜,实则引来麻烦一大堆,不少团购旅游项目暗藏“猫腻”。

为了挽回“损失”,导游从行程一开始就迫不及待地压缩游览时间,增加购物项目,目的就是以购物回扣、佣金来抵团费。有着张小姐这样遭遇的消费者为数不少,好端端的长假旅行变成了一次令人纠结的回忆。出游不能只图便宜,很多低价团往往只是旅行社的分割报价,后期陷阱较多,特别是当下流行的团购旅游产品往往没有发票、没有合同,消费者只有一个网站发来的序列号,一旦出现纠纷,维权也比较困难。当你为一个个低价团心动时,不妨想想那句老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明白消费快乐出行

旅游合同是游客保障权益的武器,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务必在仔细阅读合同文本后再确认合同条款。目前,旅行社在出行前都会与消费者签订详细的合同,比如在交通工具上,如乘坐飞机就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航班号及起飞时间,如乘坐大巴要在文本中注明车辆类型和准载人数,决不能用笼统的旅行车字样来代替。事实上,在旅游“行食住游购娱”六要素中,都要形成具体的合同约定。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红灿在接受采访时指出,除交通工具外,在餐饮上,旅游合同中应对每日餐数、每餐荤素标准和质量甚至每桌就餐人数都要有约定;在住宿标准上,要明确酒店的地址和星级标准,杜绝出现“相当于”、“准五星”等不规范用语;在旅游服务中,要明确注明旅游景区门票、“园中园”及索道电瓶车是由游客自行承担还是包含在旅游团费中。要做到明明白白旅游消费,快快乐乐出行,切莫忽视了这些细节。

给旅程系上“安全带”

按照国家旅游局规定,所有旅行社在出团前都必须给每个游客购买一份“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给游客造成伤害的,保险公司将对游客进行赔偿。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游客旅行安全,游客最好能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一些意外险,让假日旅游系上双重“保险”。

专家表示,假日出行可购买一份交通意外险,对于经常出差的消费者来说,购买期限1年的意外险比购买单次意外险更为划算。眼下,越来越多的年轻“驴友”利用节假日进行一些诸如探险、潜水、攀岩之类的高风险旅游活动,提前购买意外伤害险及部分保险公司推出的高风险运动专项保险是一个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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