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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1年9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品期货长假期间风控措施发布

本报讯 记者刘溟报道: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国庆长假来临前同时发布了国庆期间的风险控制措施,对长假期间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提醒会员和投资者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工作。

上海期货交易所通知要求,如果9月29日未出现单边市,自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铝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6%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4%调整为7%;铜、锌、铅、螺纹钢、线材和燃料油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8%调整为12%,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8%;黄金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由7%调整为13%,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8%;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3%调整为14%,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8%。

10月10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涨跌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同时,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也对相应的品种做了类似幅度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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